是狼群的狼王,那时的我穿着利落简单,打扮的随意轻巧,整片山林中的狼只要我骨笛一响,
它们无不听命。想到这里我鼻尖一酸,扯到颈间的伤疼的蚀心刺骨,
狼群劫下自裁后被送出宫的我,也是难为它们。一匹狼抵不住内心的不安与狂躁,
朝着圆月发出凄厉而又忧伤的哀嚎,它们恨我。我欠了狼群太多,
更欠了我那个方才出生就被他亲生父亲活活摔死的孩儿太多,我有太多的罪孽,
可这一切的罪孽都是由他而起——容昕。“容昕,阿昕,昕皇?”他有很多的称谓,
可在我心里,他先是我的阿昕,再是漠北将士们的主上容昕,最后才是皇都的昕皇!我,
狼族族长阿狼,八年前一声骨笛号令整个狼山。狼群最恨人类,因为一场战役,
狼族被人族歼灭,伤亡惨重。从此,狼族便有了个规矩,凡是能与人皇都沾上半点关系的人,
入了狼山,杀无赦。我自小尖牙锋甲,眼睛也和常人不一样,被狼王收养,
最终十五岁那年它将骨笛交到我的手中。骨笛是由历代狼王接管的,只要吹响它,
就可以号令整座狼山。2我为狼王的那一年,日子依旧平顺安逸,